Guidelines for Activity Groups

籌辦學會指引

引言

本校除了對同學的學業成績十分關注外,亦非常著重他們課餘的發展。是以校方大力支持課外活動的發展,成立不同的學會組織,以令同學善用餘暇,更可培養他們的領導才能和服務精神。本校課外活動共分五大領域:宗教、音樂、服務、體育和學藝。設立課外活動的目的是讓學生有全面及均衡的發展,藉此提升學生自信、確立自尊,發展所長,並能充實地生活,做個有能力自我完善的青年人。課外活動是中學教育不可或缺的環節。它既能陶冶同性情,復能鍛煉同學意志,發揮個人潛能。此外,課外活動是課程的一部分,也是推行全方位學習的一種傳統模式,一般學校都會透過課外活動擴闊學生的課堂學習,培養他們的終身興趣,發掘並發展他們的多元潛能。

課外活動政策

  1. 星期五為課外活動日,讓學會小組推行各項活動。
  2. 星期三放學後為宗教活動日,其他沒有參加宗教活動的學生不能留校活動。
  3. 中一級至中五級的學生必須參與最少1項,但不多於兩項課外活動,參加善會者不在此限。
  4. 中六級學生則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課外活動。
  5. 參加體育校隊的上限亦為2個項目。
  6. 每個課外活動每週集會及訓練最多8小時(比賽、服務、宿營及交流團則不受此限)。
  7. 導師如要增加或辭退會員,必須填寫課外活動小組會員資料修改表,並交回楊秉和書記臺前收集箱。
  8. 同學如要新增或退出課外活動,必須填寫課外活動小組會員資料修改表,並獲導師批准及簽署作實。

組織課外活動

  1. 組織成員
    • 顧問老師
    • 主席(學生)
    • 文書(學生)
    • 財政(學生)
    副主席、康樂、聯絡及其他職務則可由各組自行決定設立與否。
  2. 活動要求:
    • 在學年內按既定集會日期恆常集會(即約每週一次),如可舉辦一次全校性活動更理想。若需外出活動,務必發出活動通告知會家長,並給一份予校務處存檔。
    • 各學會負責老師須指示主席填寫全年活動計劃交予課外活動主任。另外,每學期完結後,亦需按學員及各幹事表現輸入評核等級。
  3. 集會要求:
    • 學生於下午3:45前到達集會場地,並不可於下午4:45前或導師宣佈解散前離開(其餘活動集會時間必須按導師指示)。
    • 若有任何會議議程、會議記錄、財政報告、活動相片及獎項資料等,需交予課外活動主任或上載Q:課外活動全年報告內存檔。
  4. 點名程序:
    • 每次集會須由負責老師登入eClass點名,如同學於開始活動15分鐘後仍未出席,則當缺席處理。
    • 如學生因學校活動未能出席課外活動,需要到校務處索取告假表格,學生填寫後自行給予負責老師簽署,然後呈交課外活動導師處理。
    • 如學生因家事未能出席課外活動,必須於集會前向課外活動導師呈交家長信;至於學生因病告假,申請手續與上課日相同。
  5. 財務要求:
    • 各學會負責老師須指示主席填寫財政預算存檔。
    • 如需收取學生費用,請另行出通告知會家長。經濟有困難同學可向校方申請資助,詳情可向課外活動主任查詢。
  6. 請妥善保存學會的資料,包括全年活動計劃、財政預算、會議議程、會議記錄、學生出席記錄、中期檢討報告、全年檢討計劃、財政報告、活動相片及獎項資料,亦可上載Q:課外活動全年報告內存檔。校方會不定期檢查。
  7. 第一次集會必須於10月第一個星期或之前完成。
  8. 學年中及學期終結需繳交中期檢討報告、全年檢討報告、財政報告、星級活動獎勵計劃評核表。
  9. 各組負責老師需跟進缺席活動的同學,凡無故缺席課外活動者,需要留校訓導一次,以作懲罰;如學生無故缺席3次,學生將會收到警告信,如情況未有改善,導師可以給予該生在成績表上課外活動一項F評級。如有以上情況出現,亦請負責老師盡快通知課外活動主任,以了解其原因,予以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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